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20-12-02 15:37 点击数:

 

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学校工会已启动2020年教职工困难帮扶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困难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特困教职工(在编在册教职工)

1、教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人身伤害,个人承担医疗费3万元/年(含3万元)以上,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

2、教职工本人家庭因意外灾害,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含5万元),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教职工本人因伤病致残无劳动能力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4、教职工的配偶(遗属)、子女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经申请获批准可纳入帮扶对象。

(二)一般性困难教职工

1、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人身伤害,个人承担医疗费3万元/年(不含3万元)以下,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2、教职工本人家庭因意外灾害,经济损失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生活困难的。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请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申报类型并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特困教职工填写《湖北工程学院特困教职工帮扶申请表》,一般性困难教职工填写《湖北工程学院一般性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

(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12月8日下午5点之前送交离退休工作处陈红桥收。联系电话:2345967。逾期不交视同自动放弃。

(三)离退休工作处汇总后集中报送校工会,校工会福利委员会研究审批。

(四)作为高校的教职工,请大家一定要诚实,务必实事求是,不得虚报。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