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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职工外出参赛组队管理规定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7-03-01 16:32 点击数:

开展安全健康、积极向上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老有所乐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有序地参加各类文体娱乐活动,离退休工作处结合实际,特制定离退休教职工外出参赛组队规定:

一、 离退休工作处原则上只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参加省教育厅(含省老协)、省老龄委、省老干部局、市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老龄委及市级协会举办的活动。

二、 组队前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外出参赛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参加的活动也应采取安全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防止人身意外。

三、 组队外出参赛采取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合理选择参加比赛的项目。

四、 外出参赛的离退休教职工年龄必须在75周岁以内,并有校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 外出参赛的离退休教职工原则上通过比赛的形式选拔确定,参赛队员必须技术出众,服从管理,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方能外出参赛。

六、 离退休教职工外出参赛,本人要签安全承诺书,配偶或子女必须要签字同意,并接受安全承诺书的条款,方能外出参赛。

此规定解释权在离退休工作处,未尽事宜酌情处理。


离退休工作处

2015年5月19日